總覽
根據歐盟理事會就企業課稅行為守則所通過的決議,經濟實質法的規定於2019年1月1日生效,國際稅務局(ITA)亦於2019年10月9日發布了《經濟實質規章及注釋》。如果實體適用經濟實質要求,則根據企業從事的活動適用不同的要求。
合規
實體是否遵守經濟實質要求取決於其在整個財務期內的活動(包括其營業額,支出,員工,經營場所,設備位置以及指導和管理)。經濟實質要求將是一項持續的測試,並具有年度報告和備案要求。考慮到經濟實質法的實施將取決於相關活動的類型和稅務居民的所在地,實體可以考慮進行業務重組和稅務籌劃,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利益。
相關活動的分類
實體首先應評估和分類其業務活動是否屬於相關活動的定義,即銀行,保險,航運,基金管理,融資和租賃,總部,分銷和服務中心,控股公司和知識產權。
在司法管轄區顯示實質
從事相關活動的任何實體均應確保相關活動的實質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內進行,除非該實體可以證明其為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的司法管轄區的稅收居民,而該司法管轄區並不在歐盟出於稅收目而列作非合作司法管轄區的清單中(歐盟黑名單)。
純股權持有實體
一個純股權持有實體(除了持有其他實體的股權並賺取股息和資本收益外,沒有進行任何相關活動)可以宣布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稅收居民,並通過保留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註冊代理人的服務來履行經濟實質要求,並遵守最低限度的報告要求。
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的稅收居民
聲稱為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的司法管轄區(不在歐盟黑名單中)作為稅收居民(上述純股權持有實體除外)的實體,必須向ITA提出支持文件,例如:
- 該司法管轄區當局發出的信件或證明,或
- 該司法管轄區當局對實體所發布的稅收評估,納稅證明或任何其他文件。
執法與處罰
未能達到經濟實質要求的實體將遭受執法律制裁。這可能會導致大量罰款,監禁和吊銷該實體。實體應立即採取措施來確定其業務活動的性質和位置,以便確定經濟實質法下需要採取的行動。
樂高樂有限公司是邦盟滙駿集團的成員,為客戶提供全面的公司秘書服務,包括提供有效解決方案協助客戶遵守英屬維爾京群島的經濟實質要求。欲了解更多信息,請隨時聯繫:
姓名:林婉玲女士
電話:(852)2159 5003 /(852)5175 2662
電郵:info@norcola.com.hk